旗滨集团: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73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合计2,451,901.2份进行收回。
一、 持有人份额收回依据
(一)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方案》”)“第八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之(三)~(六)项的相关规定。有关权益处置条款如下:
1、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前,持有人不在公司任职,则取消持有人所持全部份额;……。
2、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但是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职务调整前后两个职位所对应的职位级别、职位考核要求、在职时间对其进行考核,计算其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
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发生下调,且不满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确定标准的,则:若上述情况发生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在职时的职级、任职时间及其对应考核结果,计算其
可归属的份额予以保留;……。持有人发生职务下调被取消的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相应的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二)公司与持有人签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中约定了当持有人持有的(全部)部分不能归属或被取消的份额时,应由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决定收回,返还对应权益价款(按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之孰低值)给持有人,处置权益剩余的资金归公司方所有的相关内容。
二、 份额收回人员及数量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4名持有人因发生离职或考核年度发生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拟对上述人员持有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2,451,901.2份进行收回。
1、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等19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2,353,222.2份,其中:胡大志194,250.0份、蔡艺彬194,250.0份、谢荣安194,250.0份、王进东194,250.0份、刘伟97,125.0份、赵德伟97,125.0份、缪云92,359.4份、马增勇51,800.0份、求伟民97,125.0份、龙前129,862.6份、董晓林97,125.0份、张清波97,125.0份、袁杰林94,742.2份、李惜炎93,913.4份、杨诗云137,270.0份、董炳荣194,250.0份、程浩102,149.6份、史利坡97,125.0份、李海龙97,125.0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2、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5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
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公司拟取消上述持有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上述持有人被取消的份额数量合计为98,679.0份,其中:朱兴华1,605.8份、王辉22,118.6份、陈志渊45,687.6份、徐跃锋13,830.6份、沈杰15,436.4份。上述取消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综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24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数量合计为2,451,901.2份。
三、 收回份额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按照公司《持股计划方案》规定,持有人份额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锁定期满后应返还持有人份额初始购买价格或出售该份额对应股票所获资金之孰低值,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
1、胡大志、蔡艺彬、谢荣安、王进东、刘伟、赵德伟、缪云、马增勇、求伟民、龙前、董晓林、张清波、袁杰林、李惜炎、杨诗云、董炳荣、程浩、史利坡、李海龙等19人,被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2,353,222.2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5.18元/股*收回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5.18元/股),上述19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2,353,222.2元,其中:胡大志194,250.0元、蔡艺彬194,250.0元、谢荣安194,250.0元、王进东194,250.0元、刘伟97,125.0元、赵德伟97,125.0元、缪云92,359.4元、马增勇51,800.0元、求伟民97,125.0元、龙前129,862.6元、董晓林97,125.0元、张清波97,125.0元、袁杰林94,742.2元、李惜炎93,913.4元、杨诗云137,270.0元、董炳荣194,250.0元、程浩102,149.6元、史利坡97,125.0元、李海龙97,125.0元。
2、朱兴华、王辉、陈志渊、徐跃锋、沈杰等5人,被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取消、收回的份额数量合计为98,679.0份,上述取消、收回的份额,在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1元/份*收回份额数量,或5.18元/股*收回
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大于5.18元/股),上述5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预计为98,679.0元,其中:朱兴华1,605.8元、王辉22,118.6元、陈志渊45,687.6元、徐跃锋13,830.6元、沈杰15,436.4元。综上,结合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情况,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上述24名持有人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的价格为1元/份,或该部分份额对应股份的收回价格为5.18元/股。上述24名持有人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总金额为2,451,901.2元。上述24人被取消、收回份额的应返款项,全部以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自有资金支付。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四、 本事宜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持有人份额进行收回。
2、2023年7月3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收回上述部分持有人份额的事宜。
3、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对部分持有人持有的份额(2,451,901.2份)进行收回。
五、 备查附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