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公司共有董事5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柏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提名凌根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提名杨立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提名左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提名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改革和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根略先生、杨
立君先生、左川先生、吴贵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新当选董事任期将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同时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