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优化旗滨电子股权结构,促进电子玻璃业务独立快速的发展,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现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重要子公司的控制,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双方在前期约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