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旗滨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旗滨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047 | 旗滨转债 | 可转债转股停牌 | 2024/7/3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旗滨转债”)自2024年7月3日(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旗滨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2日(含2024年7月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一、 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简称“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旗滨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有关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告和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4年7月3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旗滨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旗滨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7月2日(含2024年7月2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 其他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邮政编码:518073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文俊宇
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传真:0755-8636063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