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02  旗滨集团(601636)公司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聂结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持有人805人,实际出席770人,代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1,614,878.8份,占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4.8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收回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007,632.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46%;反对279,171.2份;弃权328,075.6份,通过。

鉴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艾芳、赵辉、孙克敬、邹崇力、陶靖靖、喻云斌、刘屹、贾小

刚、李琳、王燕萍、杨玲霞、宫汝华、龚小龙、吴福泉、章奇、董小更、栾淏天、陈祥泳、冯国江、江明、潘斗元、刘侃、雍敏、欧阳晓东、靳凯歌、左琪等26人,因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前已办理了离职手续或存在已不符合持股计划参与条件的情形,同意取消上述持有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及所持全部份额。翁晓东、李忠、邱志江、谢庆添、陈环艺、张海滨、陈玉顺等7人,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发生了降职等岗位、职务变动,同意取消上述持有人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同意对上述33人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或全部)份额共计3,767,745.7份取消并收回。在法定锁定期满后以该份额对应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并应考虑除权、除息的调整因素。按照公司目前的股票市价计算(大于4.12元/股),上述被取消、收回份额应返回持有人总金额预计为3,767,745.7元(1元/份),由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自有资金支付。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法定锁定期满后,从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所获资金中予以支付,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0,415,670.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8.93%;反对452,746.8份;弃权746,461.6份,通过。公司董事会治理及人力委员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条件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考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达成《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归属系数为0%;参与本次考核的参与对象779人(参与对象805人,26人被取消资格),经考核,其中5名参与对象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下,不符合归属条件;剩余774名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均在70分以上,符合归属条件,但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成归属条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可归属权益份额总数为0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因业绩考核未能归属的份额113,882,891.9份(不含离降职人员被取消的份额3,767,745.7份),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收回,在法定锁定期满后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该份额对应的股票,出售后以初

始购买价格与出售所获资金(考虑除权、除息调整因素)之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公司所有。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