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关于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滨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1.7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1.43元/股
? “旗滨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11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可转债“旗滨转债”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3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0日)期间停止转股,2024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047 | 旗滨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7/10 | 2024/7/11 |
? “旗滨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8日止,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面值总额150,000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旗滨转债”存续期限6年,存续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止,转股时间为
2021年10月15日起至2027年4月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8日起调整为12.8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7日起调整为
12.00元/股;因公司注销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前次回购剩余的股份2,823,592股,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2日起价格调整为12.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7日起调整为11.76元/股。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11.76元/股。本次转股价格将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一、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877,129,839.63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的情况,公司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以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因此“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红利D为0.3269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则调整后转股价P1=P0-D=11.76元/股-0.3269元/股≈11.43元/股。调整后的“旗滨转债”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即2024年7月11日起生效。
旗滨转债自2024年7月11日起恢复转股。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