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30  旗滨集团(601636)公司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与项目跟投,已回避该项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强对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管控力度和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关键少数人员通过员工跟投平台继续间接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有利于继续巩固和强化旗滨电子玻璃业务的内生动力和责任心,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参与跟投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进行了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王立勇先生及其他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跟投平台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该项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监事王立勇先生因参与项目跟投,已回避该项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药玻产业长远经营发展规划以及药玻板块员工跟投现状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主要是为了提高经营与管理决策效率,实现公司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定价合理、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参与跟投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进行了回避。同意公司本次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王立勇先生及其他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跟投平台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该项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刘斌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的资格,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拟新增持有人4人,为公司新晋核心管理层人员,符合事业合伙人晋升条件,持有人名单无误。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因新增持有人及部分持有人发生降职、离职、退休等岗位调整和任职变动而相应调整持有人的份额,以及分配份额的来源、分配数量的确定依据充分。

2、公司提出的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和份额调整事宜,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参与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已进行了回避。

4、本次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及其份额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调整持有人和份额的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