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3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亲自出席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跃军监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