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姚红董事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刘建军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刘建军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本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23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2票,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