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
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6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近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刘新安邮储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9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张宣波邮储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9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胡宇霆邮储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94号)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余明雄邮储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4〕599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自2024年9月10日起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任期三年。同时,刘新安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张宣波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胡宇霆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余明雄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的简历请见本行于2024年6月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行董事会对刘新安先生、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自张宣波先生、胡宇霆先生及余明雄先生获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魏强先生、黄杰先生及刘悦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魏强先生、黄杰先生及刘悦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本行董事会对魏强先生、黄杰先生及刘悦先生任职期间为本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