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3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以夯实本行资本实力,支持未来业务发展,提升本行风险抵御能力。
(一)假设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
3.假设本次发行普通股股份数量为20,569,620,252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分别为0%、2.5%和5%;
5.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任何其他因素(包括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引起的普通股股本变动;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本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本行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发行前后比较(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普通股总股份(百万股) | 99,161 | 99,161 | 119,731 |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百万股) | 99,161 | 99,161 | 109,446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百万元) | 130,000 | ||
假设情形1:2025年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85,576 | 85,576 | 85,5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79,234 | 78,415 | 78,4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9 | 0.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79 | 0.72 |
假设情形2:2025年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2.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85,576 | 87,715 | 87,7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79,234 | 80,554 | 80,5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81 | 0.74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发行前后比较(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81 | 0.74 |
假设情形3:2025年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85,576 | 89,855 | 89,8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百万元) | 79,234 | 82,694 | 82,69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83 | 0.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0 | 0.83 | 0.76 |
注:
、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永续债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永续债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2、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考虑到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原有资本金共同使用,其带来的收入贡献无法单独衡量。根据以上假设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增加,对本行2025年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摊薄影响。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1.本行对本次测算的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本行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测算中的本次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以及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预估值,最终将根据监管部门批准、发行认购情况等确定。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提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未能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本行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本行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本次发行作为国家重要的“一揽子增量政策”,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本行实现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高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落实国家战略部署,践行大行责任担当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资本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稳健运行的基础。补充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是实施宏观经济逆周期调控的一项重要增量政策,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金融安全具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果。本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资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履行国有大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努力建设成为客户信赖、
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
(二)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推动银行高质量发展为持续保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减,本行持续强化资本约束,通过利润留存、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上市以及发行资本债券、优先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截至2024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56%,高于监管要求。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有助于本行做优主业、做精专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围绕核心优势,持续提升核心能力,打造“三农”金融、小微金融、主动授信、财富管理、金融市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增强业务发展动能,强化风险抵御能力近年来,本行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完善线上和线下互联互通、融合并进的金融服务体系,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同时,坚持风险为本,秉承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完善“全面、全程、全时、全域”的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提升风险引领能力。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强本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发挥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的底线。综上,本次发行将有效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对提升本行稳健经营发展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二)本行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人员方面,本行持续深化人才开发与培养,全方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行坚持开放的人才观,持续打造雇主品牌,吸引优秀人才。本行高度重视员工发展,建立并有效实施“管理+专业”的双通道晋升机制,完善横向流动机制,实现人岗相适。不断加大员工岗位职级聘任力度,加快核心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科技、零售金融、公司金融、资金资管、风险管理等重点领域选拔培养专业领军人才;健全完善领军人才选拔、激励、考核、退出机制,加强领军人才的考核管理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科研攻关、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高端引领作用。开展各层级人才库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断完善人才培训体系,分层分类打造重点培训项目,不断提高培训质效。
技术方面,本行以“十四五”IT规划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加快创新突破和转型升级,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本行以金融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拓展金融科技支撑服务和应用场景,深化创新技术驱动能力,积极探索前沿
技术应用,努力构筑差异化发展新路径。新一代公司业务核心系统于2024年
月全面投产上线,复用新一代个人业务核心系统技术平台底座和分布式架构,基于国产服务器、国产操作系统和国产数据库打造,实现客户服务、产品创新、数据整合、风险管控、差异化服务、个性化需求敏捷开发六大关键环节的赋能升级,是本行推进关键技术自主可控的再实践和再发展。本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根基,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养,强化职能整合、板块联动、总分协同,全力加快科技精细化、数字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科技助推水平。市场方面,本行以服务客户为中心,坚持以创新变革推进渠道建设日趋完善,持续提升线上线下服务体验,不断增强多渠道协同服务客户能力,通过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搭建金融服务新场景,更好地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多样化需求。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本行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本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本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本行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行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要求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版)》规定,加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以及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积极影响,有效填补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同时进一步提升本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强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管控付息成本和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产业务收益率、着力稳利差,为股东积极创造资本回报。
(三)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本行将继续秉承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持续优化“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稳步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合规达标工作,持续提升资本计量和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本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分红政策并严格落实。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落实利润分配相关制度,综合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现金流等因素,统筹考虑并安排利润分配事宜,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和回报。
六、关于本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为保证本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3、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积极推动本行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6、若本行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行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承诺为保证本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本行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机构要求的,邮政集团承诺届时将按照有关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作出补充承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