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葛萍董事因公务委托张华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股东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蒋宇董事的表决权予以限制。会议由董事长郑祖刚主持,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
聘任吴旭春先生为公司首席信息官,待任职资格获监管机构核准后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吴旭春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邦成科技工程师,华儒科技工程师,用友软件项目经理,农业银行总行软件开发中心技术总监,泰康资产管理公司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人,光大理财科技信息部总监,银华基金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副组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向村镇银行增加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主发起行履职,支持村镇银行经营发展,公司拟通过协议受让股份方式增持章丘齐鲁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向邯郸邯山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计投资金额4,121.8万元,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同
意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