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7-10  齐鲁银行(601665)公司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宇”)持有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鲁银行”)258,137,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重庆华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3,698,9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重庆华宇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258,137,0425.34%IPO前取得:254,795,642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341,4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重庆华宇不超过:63,698,900股不超过:1.3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8,349,7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3,698,900股2024/8/1~2024/10/3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的股份自身发展需要

注:重庆华宇本次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除权除息调整后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4.59元/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自齐鲁银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重庆华宇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齐鲁银行股份,也不由齐鲁银行回购上述股份。齐鲁银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齐鲁银行上市后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重庆华宇持有的齐鲁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重庆华宇所持齐鲁银行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重庆华宇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重庆华宇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齐鲁银行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1、减持前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且不违反重庆华宇于本次发行中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价格:不低于齐鲁银行股票发行价。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除按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或要求进行转让、划转等情形外,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重庆华宇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的齐鲁银行股份数量的25%。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重庆华宇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重庆华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一)重庆华宇将根据监管政策、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

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情况说明

重庆华宇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其作出的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