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10月11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999,9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16元/股,最低价为9.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31,081.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078)。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999,9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16元/股,最低价为9.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31,081.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