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5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特设立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证券法务部、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审计处更名为公司审计部;撤销公司证券综合处。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93号公告)
三、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内容详见2024-094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