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2月14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