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年度,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履行在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2024年,结合国资委相关要求和董事会换届情况,公司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人员进行了调整。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4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是贾谌先生、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和李平先生;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是贾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4名独立董事组成,分别是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刘汝臣先生和梁维特先生;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是马王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委员会职责权限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3年修订,其中进一步明确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审议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监督内部控制体系、法治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工作体系建设及运行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情况,强化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内控建设、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审计监督的管理和指导,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此外,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撤销监督委员会的议案》,明确董事会监督委员会职责拟根据国资委相关文件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调整至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承担董事会监督日常工作,其他专门委员会加强各自履职中的监督工作,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自2024年12月起承接原监督委员会相关职权。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检查公司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检查董事会授权运行情况,督促公司整改落实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查检查等发现的重大经营管理问题,按规定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对所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8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审议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37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会议形式 |
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9日 | 1.听取《关于2023年度审计计划和重点审计任务及预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的汇报 2.听取关于《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 现场会议 |
2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1.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法治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深化年”总结暨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报告》的议案 | 现场会议 |
序号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会议形式 |
5.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 ||||
3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 4月17日 | 1.审议关于王云林不再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 书面会议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 4月17日 | 1.听取安永审计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 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听取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汇报 1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议案 | 现场会议 |
序号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议题 | 会议形式 |
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 4月29日 | 1.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书面会议 |
6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 8月28日 | 1.听取安永审计师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审阅情况》的汇报 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7.听取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检查报告》的汇报 | 现场会议 |
7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现场会议 |
8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26日 | 1.听取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听取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 3.听取关于公司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风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 | 现场会议 |
三、2024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外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及评估,从外部审计如何更好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促进公司管理提升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一是对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建议,并对业务约定书和审计费用进行认真审核。二是定期听取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工作情况的汇报。三是对安永华明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查评估。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在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审计重点覆盖委员会关注的重点事项,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独立鉴证意见,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建议安永华明持续保持现有的专业态度与审慎精神,进一步和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工作,在审计的过程中进一步发现并揭示公司经营当中潜在的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与效果。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职责,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一是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范围进行审核,并认可该计划的工作重点及可行性。二是审议讨论了公司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及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三是听取了重大事项实施情况专项审计检查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审计系统扎实落实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重点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审计,揭示公司在合约商务、财务资金、采购、现场管理、海外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在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推动数字化审计转型、强化问题和缺陷整改、开展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系统性的工作,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成效较好值得肯定。同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有
效落实监管要求,对于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董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取得了较好成效。建议公司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审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各位董事;持续提升审计质量,抓住问题本质及根源,筑牢审计质量“生命线”;持续加强境外业务审计,在推动境外业务风险防范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力度,助力夯实财务信息质量。
(三)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督导。一是在2023年度审计和2024年中期审阅工作正式启动前,与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公司财务总监沟通了审计/审阅相关工作,详细了解审计/审阅时间安排、审计/审阅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并对审计力量投入、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财务报告编制期间,听取安永华明关于审计工作总体情况、财务数据、风险提示与建议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三是对公司四期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相关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2024年公司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在经营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仍持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成绩来之不易。同时,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建议公司要持续关注债务风险管控、稳杠杆等方面,深入推进“应收应付一起管”,推动管理层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力度,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法治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公司法治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督及评估职责,一是审议讨论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23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合规管理深化年”总结暨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报告、2024年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二是审议讨论了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每半年开展对财务公司基本经营情况、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控措施等方面的持续评估,对财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存贷款情况进行检查复核,财务公司业务稳健,风险可控,同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编制财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并对外披露,符合监管要求。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投入大量精力,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合规管理等工作,对于促进公司防范风险、合规运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建议公司持续依法经营,加大合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制度管理流程,指导子企业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聘任及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并于12月起承接原董事会监督委员会职责,听取了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投资风险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及董事会的有关工作要求,持续跟踪督办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落地,为推动董事会决议贯彻执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公司对2024年度决策的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投资风险项目情况梳理翔实,风险化解取得较好成效。同时建议公司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战略定力,持续跟踪地方化债政策及落地情况,进一步总结规律性经验,严格审批投资项目立项,切实推进重大风险化解,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职责。
2025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勤勉履职,围绕“一创五强”战略目标,聚焦公司年度“七大任务”推进落实,为董事会有关决策及经理层经营管理提供有效咨询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