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3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公司拟筹划分拆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新能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 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及电建新能源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以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鉴于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同意、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同意、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分拆上市的背景和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要求,紧抓资本市场改革契机,公司拟筹划分拆控股子公司电建新
能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市平台为发展引擎,引领公司新能源“投建营”高质量发展。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公司抢抓“双碳”机遇,服务国家战略。“3060碳目标”要求我国能源结构加速向清洁低碳转型,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电建新能源上市,将进一步补充权益资金、优化资本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抢抓新能源历史性机遇,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将显著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市值管理质效,促进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电建新能源上市后,将会以上市公司的形式存在于公司的合并报表及整体估值中,特别是在当前市场背景下,新能源板块的高估值和稀缺性将为公司总市值的增长做出贡献,对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70XE
3、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04年7月2日
5、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6、法定代表人:李岳军
7、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28号楼1层101
8、经营范围:水电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发电再生能源开发;实业、电力、热力、煤炭、交通、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风电、太阳能、水电再生能源的机组设备和电气设备的销售、租赁、维修;风电、太阳能、水电再
生能源机组各种零配件的销售、租赁、维修;提供风电、太阳能、水电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241,173.0000 | 40.1955% |
2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5,102.4000 | 10.8504% |
3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9,056.2000 | 9.8427% |
4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6,947.8000 | 9.4913% |
5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1,255.0000 | 8.5425% |
6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361.6000 | 8.3936% |
7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31,366.2000 | 5.2277% |
8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27,145.2000 | 4.5242% |
9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7,404.8000 | 2.9008% |
10 |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 187.8000 | 0.0313% |
合计 | 600,000.0000 | 100.00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直接及间接通过子企业持有电建新能源99.9687%的股份。电建新能源正在推进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建新能源已经完成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程序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确定引入10名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完成后,电建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6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75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尚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分拆下属控股子公司电建新能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本次分拆上市方案、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及有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电建新能源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拓宽电建新能源的融资渠道,支持电建新能源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和电建新能源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分拆上市及授权事项,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分拆上市事宜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进一步提升公司及电建新能源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及电建新能源完成前期筹备工作
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电建新能源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本次分拆上市方案等做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分拆上市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本次分拆上市进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电建新能源股东大会对分拆方案的批准、取得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履行公司上市地及电建新能源拟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应程序,并取得必需的批准、核准、注册或备案等。因此,本次分拆上市能否获得上述同意、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同意、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