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5,299,035,024股减少至15,146,035,123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此外,公司已完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15,146,035,123股变更为17,226,159,334股,公司拟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本总额、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上述内容的修订已于2023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故本公告附件修订内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原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第三条 |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于201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83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154,633,484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3,754,633,484股。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44,401,54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299,035,024股。 | 第三条 |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于201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83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154,633,484股人民币普通股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3,754,633,484股。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44,401,54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299,035,024股。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注销 |
已回购的152,999,901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146,035,123股。 经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080,124,211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7,226,159,334股。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4,603.5123万元。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2,615.9334万元。 |
第二十二条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A股)1,514,603.5123万股。 | 第二十二条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A股)1,722,615.9334万股。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