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中国电建(6016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6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实际发行规模为5.76亿元人民币;公司须对

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未付的相关税金、相关费用以及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或应付未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和2023年6月20日分别作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80亿元

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的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前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3年7月25日作出董事长决定,同意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不超过5.76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其中,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74亿元(含本数),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73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不超过0.29亿元(含本数)。同意将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以实际签署的文件名称为准)的条款和条件,为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经计划管理人核算后的该兑付日应付未付的相关税金、相关费用以及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或应付未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该等增信纳入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所批准的增信总额度内。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366号)之后,专项计划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优先级A1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7月18日,优先级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7月18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7月18日。专项计划实际发行规模为5.76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级A1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74亿元,优先级A2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73亿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0.29亿元。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全称为“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

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于专项计划设立日出售予专项计划并完成交割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如有)。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2年,并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且不超过二百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计划管理人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提供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电建保理2023年第1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 [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经计划管理人核算后的该兑付日应付未付的相关税金、相关费用以及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或应付未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该专项计划设立之日起生效,并于专项计划资产分配完毕之日(或计划管理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宣布专项计划未成功设立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7月25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及《保理合同》(如有)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原始权益人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888.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8%;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

65.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