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4-00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
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4号定向资产支持商
业票据(以下简称“资产支持商业票据”)。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金额不超过27.15亿元人民币;
公司对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账户的可供分配资金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或者优先级资产商业票据(特指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未分层情况)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在总额度不超过12.90亿元(含本数)范围内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8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产品实际发行
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500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发行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在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后,对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账户的可供分配资金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或者优先级资产商业票据(特指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未分层情况)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在总额度不超过
12.90亿元(含本数)范围内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同意公司签署与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增信有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差额支付承诺函》等,具体事宜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ABN122号)之后,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在注册额度75亿元人民币内发行。本次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产品发行金额不超过27.15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A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优先B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及次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预期最后一期到期日为2024年12月6日。
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基本情况
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全称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4号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牵头主承销商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机构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发起机构在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生效日、追加交付日向信托受托人转让符合合格标准的发起机构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不包含质保金)及其附属担
保权益;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产品发行规模不超过27.15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专项机构投资人。增信方式为公司向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发行载体管理机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4号定向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差额支付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账户的可供分配资金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或者优先级资产商业票据(特指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未分层情况)利息、本金之和间的差额部分在总额度不超过
12.90亿元(含本数)范围内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该承诺函自公司签署且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托生效日起生效,直至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优先B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或者优先级资产商业票据(特指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未分层情况)本金和利息清偿完毕时终止。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12月11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888.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58.48%;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
65.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