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关于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7  中国电建(6016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

补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接受差额补足方: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

? 本次差额补足金额: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7.28亿元人民币,其中优先A级发行规模为8.10亿元,优先B级发行规模为8.10亿元。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路桥”)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须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任意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不含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之和;或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余额之和;或专项计划终止日后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偿付的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余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概述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及增信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产品结构需要若涉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后续工作计划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不超过28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各类产品实际发行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发行情况相互调剂,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同意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措施,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增信总额度不超过220亿元人民币,且增信所对应待兑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余额总计不超过500亿元,并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具体处理相关增信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授权期限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作出决定,同意为电建路桥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在专项计划发生差额补足启动事件后,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任意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不含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之和;或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余额之和;或专项计划终止日后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偿付的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余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同意公司签署与专项计划增信有关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差额补足承诺函二》等,具体事宜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

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887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7.28亿元人民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8.1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5年3月13日;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8.10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6年3月12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8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6年9月14日。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专项计划的全称为“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为电建路桥,基础资产为基础资产清单所列的由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专项计划的、符合合格标准的原始权益人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转让协议》对债务人享有的应收账款(含质保金)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17.28亿元人民币,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确定,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参与者除外),专项计划投资者的人数不超过200人。增信方式为电建路桥和公司分别向计划管理人出具《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一》《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二》并承担差额补足、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及次级分层及其他必要的增信措施。

三、差额支付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一)电建路桥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出具《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一》,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电建路桥承诺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根据《标准条款》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公司自该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直至优先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

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二)公司向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中信建投出具《中电建路桥2023年第1期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补足承诺函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差额补足:公司对专项计划账户资金[可支付予专项计划的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的金额和可分配予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金额之和]不足以支付[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前任意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不含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之和;或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对应的兑付日的前一个计划管理人核算日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与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及应付本金余额之和;或专项计划终止日后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以及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偿付的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余额]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2.差额补足承诺期间:公司自该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含该日)向计划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直至优先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清偿完毕。

四、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意见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23年9月13日作出的董事长决定,电建路桥作为原始权益人设立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融资能够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电建路桥依据基础交易合同和《转让协议》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收益稳定、整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承担差额补足的可能性较小;此外,电建路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提供差额补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增信)为888.1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8%;其中,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担保余额为

65.2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29%;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