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国电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待使用募集资金 |
1 |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 40.00 | 7.76 | 32.24 |
2 | 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 | 15.00 | 3.04 | 11.96 |
3 |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2.21 | 2.21 | - |
4 | 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 | 3.00 | 2.53 | 0.47 |
5 |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 | 33.08 | 1.95 | 31.13 |
6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0.00 | 40.00 | - |
合计
合计 | 133.29 | 57.49 | 75.80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 0200049319200187908 | 449,809,424.96 |
2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11050167360009000157 | 79,751,266.48 |
3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6862910909 | 235,389,350.05 |
4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49373093900 | 83,735,917.85 |
5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 | 11050167360000001931 | 4,200.16 |
序号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武支行
武支行
6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25973336395 | 66.90 |
7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55919690310903 | 1,031.67 |
8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202563 | 0.00 |
9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2287610302 | 0.00 |
10 |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202539350 | 449.06 |
11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402505327 | 47,627,946.58 |
12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29874305019 | 13,777,338.82 |
13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45474295163 | 17,344,976.98 |
14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141497 | 7,968,195.95 |
15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144079 | 2,427.79 |
合计
合计 | — | 935,412,593.25 |
注: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募集账户资金余额与未使用资金差额主要为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临 2024-04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5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4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该部分资金将投入公司主营业务,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4.3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上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64.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中金公司对中国电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刘一飞 | 乔小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