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六月
目 录
会议须知...... 1
会议议程......3
会议议案...... 5
1.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2.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6
3.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17
4.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
5.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1
6.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24
7.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5
8.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6
9.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
案...... 27
10.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0
11.关于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32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 利进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建)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股票账户卡、 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6 年6 月16 日17:00 之前到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巷路1 号院1 号楼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 座12 层董事会办公 室办理会议登记;应于6 月17 日14:45 前到中电建科技创新产业园A 座806 会议 室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15: 00 会议开始,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股东签到登记即终止,未在15:00 前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不能参 加现场会议表决。
四、因本次股东会需表决的议案较多,时间较为紧张,股东会安排股东发言时 间有限。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在6 月16 日17:00 之前到股 东登记处提前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股东会通报 股东姓名,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 分钟。 股东会不能满足所有想要发言的股东的要求,股东可在会后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 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五、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六、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七、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由两名股东代表、公司律师计票、监票。 八、股东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6 月17 日15:00 开始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情况及列席会议人员情况
(二)宣读议案
议案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
(四)审议议案
(五)表决议案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会议决议与法律意见书
(八)签署会议决议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议议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建)董事会坚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及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建设方向, 恪守“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引领公司在服务国家建设、促进经济 社会发展中勇担使命、砥砺前行,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价值创造力,奋力谱写国 资央企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 年上市公 司董事会最佳实践案例、上市公司2024 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入选2025 年上 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获第二十届“金圆桌奖”最佳董事会、2025 年上 市公司口碑榜“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奖”,连续第12 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工作A 类评价等多项荣誉。
一、董事会建设及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加强自身建设,规范高效运行,切实将制度优 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公司发展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在服务国家战略、履 行央企使命中展现担当作为。
(一)强化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董事会牢牢把稳政治方向、决策方向与发展方向,确保公司改革发展始终服务 国家战略、践行央企使命。
1.筑牢治理根基,推动党的领导深度融入公司治理
坚定践行“两个一以贯之”,维护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严格执行党 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程序,促进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 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
党的领导全面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实现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 一,确保董事会各项决策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
2.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坚持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根本遵循,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董事 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大政方针、产业政策与监管要求,不断提高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战略制定、经营计划与重大投资决策中, 主动将公司发展融入国家战略全局,精准对接区域协调发展、“双碳”目标、高质 量共建“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高质量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推 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公司全级次贯通执行、落地见效。
3.聚焦重大任务,坚决扛起央企责任担当
坚守“国之大者”,把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水利安全、生态安全和重大工程建 设作为核心使命,全力打造世纪工程、精品工程、标杆工程。2025 年,雅下工程正 式核准开工,一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参建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入选“2025 全球十 大工程成就”,全年荣获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76 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高质 量完成定点帮扶,乡村振兴连续七年获国家主管部门考核“好”的评价;全力参与 西藏定日地震、四川宜宾山体滑坡等应急抢险,向西藏日喀则捐建5000 万元,向香 港大埔火灾事故捐款1000 万港币;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责任报告连续 两年获评行业“五星佳级”最高评级,以实际行动彰显央企担当。
(二)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以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董事会为目标,不断健 全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机制、强化履职保障,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规范选聘董事,持续优化董事会结构
2025 年,公司2 名董事因年龄原因卸任,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规范选举新任董事,调整董事会专委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平稳有序运 转。目前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内部董事3 名、独立董事4 名、股权董事1 名、职工董事1 名。独立董事专业背景覆盖财务、投资、经营管理等关键领域,具
备丰富企业管理经验和专业执业能力,董事会结构科学均衡、专业互补性强,为规 范高效履职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2.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权责清晰的治理机制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议事规则为主体、业务管理制度为支撑的“1+3+N”公 司治理制度体系。结合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和公司监事会改革实际,全年系统性制修 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基本制度11 项,同步完成原监事会监督职责平稳承接,厘清履职边界、健全运行机 制,确保内部监督无缝衔接、有力有效,确保制度体系全面对标监管要求、精准匹 配发展需求,为董事会依法规范高效运作筑牢制度保障。
3.强化治理协同,推动各治理主体高效联动发力
严格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程序,党委会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董事会重战略、严决策、强监督。全年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48 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均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严格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 授权管理,健全授权决策事项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机制。2025 年,董事会累计收到 董事长、总经理行使授权决策报告事项共231 项,授权范围清晰、标准明确、过程 可控、监督到位,实现“授权不卸责、用权受监督、监管不干预”,各治理主体各 司其职、协同高效、有效制衡。
4.聚焦核心职能,以精准履职促进作用发挥
战略引领:锚定“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关键节点,将高质量编 制“十五五”战略规划作为年度核心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战略研讨会,全面总结“十 四五”规划实施成效,深入研判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变革趋势及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产业政策导向,审定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总结评估报告,进一步确立“水、能、 城、数”核心业务布局,推动经营模式向“承包+投资+建设+运营+资产管理+资本运 作”转型升级,明确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路径,为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指 明方向。
科学决策: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 次,审议议案60 项,听取和审阅各类报告
32 项;召集召开股东会3 次,审议议案25 项,决策程序规范、论证充分、审慎高 效。决策重心紧扣战略落地与高质量发展,高度关注重大投融资项目风险与收益平 衡,科学审议决策陕西省大庄里抽水蓄能电站、云南省泸西抽水蓄能电站等5 项重 大投资项目,批准总投资额约517.79 亿元;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修 订公司章程、机构改革等3 项战略类议案和7 项改革类议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 供有力支撑。
风险防控: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完善覆盖全域、贯穿全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筑牢合规经营防线,明确“三个不准、八个严禁”合规准则,推动合规管理嵌 入业务全流程;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大审计覆盖面与穿透力度,聚焦债务、金融 衍生业务、重大投资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精准揭示风险隐患与内控缺陷;聚 焦国际业务、投融资、债务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指导督促经理层强化动态 监测、预警处置与应急响应,部署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重大重点工程质量大排查大 整治,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与履约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
5.强化支撑保障,提升董事会运行与决策质效
统筹规范运作、专业支撑、履职保障、闭环督导全链条工作,持续提升董事会 决策科学性、运行规范性与履职高效性。
一是严把合规审查关口,夯实规范运作基础。强化系统谋划,紧盯年度战略重 点与经营核心任务,科学制定董事会年度会议及议题规划,确保履职节奏与公司经 营周期紧密衔接、协同推进。严格落实“决策先问法”要求,建立议案提报部门、 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常年法律顾问三级合规审核机制,上会议案合法合规性审 核率100%,从源头筑牢决策合规底线。
二是强化专业支撑赋能,提升科学决策质效。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专 业把关作用,全年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7 次,审议议案36 项、听取专项报告5 项, 其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面承接监督职责,聚焦财务监督、风险管控、内控管 理、履职监督等重点领域,监督把关作用有效发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坚实专 业支撑。健全重大议题前置沟通机制,针对重大复杂敏感事项,组织外部董事、独
立董事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专项审议关联交易等事 宜,保障外部董事提前介入、充分知情、独立履职。
三是健全履职保障体系,压实闭环督导责任。公司党委全力支持董事会履职, 为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班子成员及董事之间沟通顺畅、同 向发力,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持续优化董事履职信息保障,定期编报经营季 报、工作月报、舆情日报等资料,针对重大投资、市值管理等关键议题提供深度分 析报告20 余份,保障董事全面掌握经营动态与监管政策。全年组织董事实地调研5 次,覆盖子企业、境外代表处及重大工程项目,形成的65 条意见建议全部落地,推 动决策与经营实践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决议执行季度报告、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 构建“决策—执行—反馈—督导”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听取董事会决议执行报告事 项73 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无重大执行偏差。强化重大投资全流程监管,听取投 资专项报告事项11 项,督促严控投资风险、提升回报水平。全面强化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统筹监督功能,紧盯重点领域深化监督、细化举措,全年审议相关事项21 项、听取专项报告5 项,监督效能稳步提升。
(三)强化资本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形象
公司董事会严格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密切关注市场价值反 映,通过战略领导与有效监督,系统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和市场形象。构建“以 价值重塑为战略引领,以资本运作为落地工具,以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为传播纽 带”的三位一体市值管理体系。
1.健全市值管理体系,稳定资本市场预期
搭建董事会统一领导、经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提升 公司质量作为市值管理的核心基础,确保各项工作与公司战略发展协同推进。审定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工作方案》《估值提升计划》,明确市值管理工 作目标、流程与责任,督导经理层将“破净”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动控股股 东在公司股价“破净”情况下长期锁定所持限售股,有效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电建 新能源公司分拆上市获上交所正式受理;审定并披露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股东回报规划,提升投资者回报可预期性;推动公司派发2024 年度现金红利21.87 亿元,切实维护投资者中长期收益,坚定投资者信心。
2.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夯实市场信任基础
董事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坚持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持续优化披露内容、提升披露质量,实现法定披露与自愿 披露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将ESG 治理深度融入公司战略和日常运营,不断丰富ESG 信息披露内容,披露质量与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2025 年,公司再次荣获上交所信 息披露工作A 类评价,雄安新区府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践案例入选国务院国 资委中央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集(2025)“十佳案例”,上市公司透 明度与公信力持续巩固。
3.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内在价值
以高质量业绩说明会为重要载体,全年召开定期业绩说明会3 场次,积极回应 投资者关切。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 走进上市公司、反向路演、主题宣传等一系列高层次、有影响力的市场活动,全方 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示公司战略布局、经营成果与发展前景,有效增强核心投资 者认同感与持股信心,持续提升资本市场认可度与影响力。
(四)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推动治理效能向下拓展
董事会认真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全面推进子企业科 学、理性、高效董事会建设,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向下延伸、层层落地,构建上下贯 通的全级次治理格局。
1.优化资源配置,夯实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根基
结合子企业股权结构、业务特点与市场化程度,建立董事会动态调整机制,2025 年新增2 家子企业纳入规范建设范围、调出1 家三级子企业,实现董事会设置与发 展实际精准匹配。同步完善外部董事人才库动态补充与优化机制,年内新增入库12 人,首次引入80 后专职外部董事,交流1 名专职外部董事担任子企业现职领导。 截至年末,外部董事人才库规模达183 人,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备、梯队完
善的外部董事人才队伍。
2.强化规范指导,提升子企业治理能力
紧跟国资委监管要求,督导经理层印发相关工作指引,指导子企业平稳完成全 级次监事会改革,厘清审计委员会监督承接路径,推动全级次监督体系规范统一、 上下协同。修订《子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手册》,全年推送履职资料包2 期,分层分 类开展专项培训;搭建常态化交流平台,召开专题沟通会、建设交流会各2 次,破 解基层治理堵点,提升子企业治理队伍履职水平。
3.完善考核激励,推动子企业董事会建设提质增效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完成53 家子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138 名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全覆盖考核,形成个性化评价意见与改进建议。表彰优秀子企 业13 家、优秀外部董事15 人,依规调整履职评价靠后人员3 人,树立奖优罚劣、 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通过科学考评与精准激励,外部董事履职积极性、专业性显 著提升,推动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从“规范运行”向“提质增效”跨越,为集团高质 量发展筑牢坚实治理根基。
二、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在董事会坚强领导下,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改革攻坚、经营发展、科技创新、国际 化经营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引领改革攻坚,激发内生发展活力
董事会牢牢把握国家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战略部署,主动谋划、 靠前引领,指导经理层优化完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要点, 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关 键改革任务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一体推进。
主导推动集团管控体系优化、专业化整合等重大改革举措,成立重大工程事业 部,强化战略引领、资源统筹、监督考核、风险管控四大职能,精准服务国家重大 战略实施。深入实施科技人才培养与激励计划,稳妥推进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混
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工作;建立基层企业改革联系点机制,开展“一对一”现场指 导与精准帮扶。三项制度改革持续走深走实,再次获评最高等级“一级”评价;法 人压减工作成效显著,典型案例获国务院国资委高度认可并在全系统推广,制约发 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破除,企业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二)聚焦价值创造,提升经营发展质效
董事会牢固树立价值创造理念,引领公司加快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督导经理层深化对标管理、强化全面预算管控、严控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化资本配 置效率,在重大投资决策中严把经济评价关、效益回报关,切实扛起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责任。
2025 年,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持续巩固,全球竞争力稳步提升:连续6 年蝉联ENR “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 强”榜首,在“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 强”榜单中位列第 15 位;连续11 年保持电力工程承包领域全球第一,在ENR“全球承包商250 强” “国际承包商250 强”榜单中分别位列第6 位、第8 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 强劲,连续两年位居“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 强”第7 位、建筑央企第 一,数字业务、新能源储能等新业务实现突破性发展,业务结构与盈利结构持续优 化。
2025 年,公司新签合同额13332.83 亿元,营业收入6456.04 亿元,利润总额 172.48 亿元,经营规模稳中有进、发展质效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三)坚持国际化经营,打造全球一流品牌影响力
董事会坚定实施国际化经营“三步走”战略,持续完善海外项目合作机制与风 险管控体系,境外新签合同额实现稳步增长,国际化经营水平持续保持央企前列。 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功签约全球最大光储项目阿联酋RTC 光储项 目,东南亚单体规模最大的老挝孟松风电项目、科特迪瓦格西波—波波里水电站顺 利投运。受托运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中心,亮相中非经贸博览会等高端 国际平台,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多个项目斩获国际权威奖项,3 项工程入选全球 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充分展现中国建造的硬核实力与品牌形象。
(四)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科技引领核心竞争力
董事会始终将科技创新置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公司“4+2”科技策源地建设成效 显著,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全球领跑,超深定向钻探取心技术刷新3000 米级连 续取心世界纪录。BIM 软件联合体实现5 项底层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研发软件获国 产化最高等级“卓越级”认证。全年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 项、发明专利2549 件, 27 项原创成果入选多部委推广目录;主导制定IEC 国际标准1 项、国家及行业标准 220 项,21 人入选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58 人获省部级科技人才荣誉。构建科技成 果转化体系,35 项“三首”产品成功应用于重点项目,合同额31.8 亿元;深化“产 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电建一号”“电建二号”能源工程卫星研制。两家子企 业入选国资委“启航企业”,智建数联攻克复杂工程感知“卡脖子”难题,以科技 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 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立 足国家战略,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站位引领“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
将“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规划衔接国家战略、行业趋势 与公司核心能力,系统部署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与战新产业培育。推动规划任务分 解落地,强化与预算、投资刚性挂钩,保障战略落地见效。
(二)高效能提升公司治理体系运行水平
紧跟监管政策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流程、提升议题战略聚焦度。健全 子企业治理统筹协同机制,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与专题调研,提升决策科学性。 继续为董事、高管购买履职责任保险,完善履职保障,筑牢稳健运营治理基础。
(三)高要求筑牢安全发展与风险防控底线
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升级,紧盯债务、投后评价、境外合规、网络与数据安 全等重点领域,健全风险研判与穿透式监管机制。强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 加大整改跟踪力度,完善重点风险闭环管理,保障运营安全。
(四)高强度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动能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聚焦核心技术攻关,加大新能源、数字化、绿色低碳研发 投入。优化科创与业务协同,布局战新产业与未来产业;深化成果转化与“产学研 用”协同,健全科技人才激励培养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五)高维度强化经理层授权与督导管理
科学规范授权管理,强化授权跟踪与后评价。定期听取决议执行、重大项目、 财务绩效报告,保障经营自主权并落实监督职责,协调解决经营难题,保障年度目 标完成。
(六)高水平塑造央企上市公司市场形象
落地市值管理长效机制,跟踪估值提升成效。聚焦市场关切,提升信息披露与 投资者关系管理质效,强化科技创新、公司治理等关键信息披露,促进公司内在价 值与市场价值协同统一,打造央企上市公司标杆。
(七)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央企担当
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深度融 合,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施工,持续提升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 力,彰显央企责任担当。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二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3,802.67 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亿元”),较 年初增加911.98 亿元,增长7.07%。其中,变动较大的资产科目为固定资产 1,786.01 亿元,较年初增加324.63 亿元,增长22.21%,主要是新能源等在建投 资项目转固导致;合同资产1,846.94亿元,较年初增加337.63亿元,增长22.37%, 主要是随业务规模增长导致。
202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10,985.86 亿元,较年初增加811.30 亿元,增 长7.97%。其中,变动较大的负债科目为短期借款585.67 亿元,较年初增加 188.65 亿元,增长47.52%,应付债券351.09 亿元,较年初增加73.24 亿元, 增长26.36%,均为优化融资结构导致。
二、经营成果情况
2025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31.11 亿元,同比下降17.18%;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07 亿元,同比下降16.75%;每股收益0.5276 元/ 股,同比减少0.1074 元/股。其中: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56.04 亿元,同比增长1.85%,营业成本5,653.75 亿元,同比增长2.74%,均为随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三项期间费用330.96 亿 元,增长6.78%,其中,销售费用15.64 亿元,同比增长5.81%,主要是随公司 业务规模增长所致;管理费用197.37 亿元,同比增长2.42%,主要是随公司业
务规模增长所致;财务费用117.96 亿元,同比增长15.12%,主要是汇兑净损 失增加所致。研发费用237.99 亿元,同比减少1.88%,主要是优化研发投入结 构,加大对战新领域投入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5 年,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76.75 亿元,较年初增加 105.27 亿元,增长9.83%,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6.97 亿元,净流入同比增加61.49 亿元, 主要是公司多措并举,加大资金回笼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13 亿元,净流出同比减少144.67 亿元,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2.69 亿元,净 流入同比减少274.34 亿元,主要是融资净流入较同期减少所致。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四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007,143,581.45 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元”),其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9,088,654,414.78 元,母公司2025 年末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6,892,141,138.04 元。
公司拟以截至《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6-015)披露日的总股本17,226,159,33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55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817,704,332.92 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净利润的20%。若公司总股本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 则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金额不变,对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 告》,包括公司2026 年度新签合同预算、2026 年度投资预算、2026 年度融资预 算及202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等,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
附件:《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度预算,主要包括公司2026 年度新签合 同预算、2026 年度投资预算、2026 年度融资预算及2026 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预算 等,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6 年预算编制基础
2026 年,公司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 规定执行,无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2026 年公司预算编制充分考 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与市场环境,以及业务产生的财 务资源配置需求,在合理预测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和具有 挑战性的预算目标,但面临较大境内外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
二、主要预算安排
(一)营业收入预算:202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算6,520.8 亿元人民币 (以下简称“亿元”)。
(二)新签合同预算:2026 年度,公司新签合同计划14,000 亿元。
(三)投资预算:2026 年度,公司投资预算712.7 亿元。
(四)融资预算:2026 年末,公司对外融资余额预算6,082 亿元,其中带息 负债余额5,203 亿元,权益类融资余额879 亿元。
(五)金融衍生业务预算:2026 年内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最大持仓规 模不超过130 亿元人民币(等价额度的外汇)。
三、预算执行保障措施
2026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实施“十五五”规 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以“十五五”规 划为指引,围绕公司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聚焦提质增效、风险管控和管理提
升,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 基础。公司将持续加强预算的过程管控和刚性约束,确保预算目标的落地,预算 执行的保障和监督措施如下:1.高质量做好市场开拓,积极融入“做强国内大循 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持续优化经营布局、理顺经营关系、夯 实经营基础,从经营源头抓好订单质量;2.高质量做好投资管控,根据集团年度 资产负债率管控要求、创利情况、投融资能力和资产经营情况,以能力定投、以 融定投,逐年优化投资结构;3.高质量开展资产经营,将资产经营预算与投资预 算联动开展,以盘活存量换取新增增量的空间,避免企业经营的盲目扩张;4.严 控债务风险,严格对照年度管控目标,做好“一企一策”的具体管控落实工作, 持续做好重点管控子企业债务风险的监控、预警、跟踪,确保不发生重大债务风 险事件;5.严守现金流风险,将“两金”为代表的所有清欠作为现金流预算的核 心工作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三个不要”的经营理念,坚持应收应付一起管、清 收清欠一起抓,强化目标导向,持续提升现金流管控水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 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7)。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 司为支持其参股企业项目开展的资金需求,拟通过股东借款方式向其参股的项目 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10.58 亿元的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0)。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 年度 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6 年4 月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 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6-021)。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九
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有效协调发行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继续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在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额度范围内,审议并决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事宜。
一、主要发行条款
(一)发行主体
发行主体为中国电建。其中,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具体的 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境外子公司作为具体的发 行主体。
(二)发行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保 险债、企业债、公司债券、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离岸债 券等在内的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及境外债务融资工具。
(三)发行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单一品种债券的发行规模 不超过国家相关规定可发行该类债券的限额。
(四)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 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二、对董事会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
在上述确定的主要发行条款范围内: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和其他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 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募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 宜。
2、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 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 注册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 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 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签署及发布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公告,履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和/或批准程序(如需)。
5、依据监管机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对 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 行发行工作。
6、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如 需)。
7、办理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任何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文件或进行任何相关行为)。
(二)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后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为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授权人士(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 宜),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上述(一)下的授权及 相关发行事宜。
(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如果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 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 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 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现将公司董 事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 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2026 年度薪酬具体方案如下: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张兆祥、孙子宇、张国厚、窦皓先生的年度工作补贴预发为6 万元人民币,无会议津贴。上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有关费用及按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
董事长丁焰章先生、副董事长王小军先生2026 年度基本年薪标准暂定为人 民币25 万元/年(系国务院国资委核定2025 年度基薪标准,待国务院国资委核 定2026 年基薪标准后再行调整),绩效年薪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经 营业绩考核结果的批复确定。
董事姚焕先生2026 年度基本年薪标准暂定为人民币22.5 万元/年(系国务 院国资委核定2025 年度基薪标准,待国务院国资委核定2026 年基薪标准后再行 调整),绩效年薪由董事会考核后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确定。
职工董事王成海先生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董事刘易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标准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由于涉及董事的薪酬事项,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审议本议案时相 关董事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 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 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公司起草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科学评判经营成果,建立 完善有效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电力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人员包括: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机构的政策规定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确保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公平公正,收入 水平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与业绩考核结果,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原则,充分体现薪酬发放与经营责任、风险相一 致,与经营业绩考核、奖惩紧密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责、权、利相统一,保持薪酬水平和企业发 展相适应,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匹配,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薪酬方案决策提 供咨询或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工作补贴,工作补贴标准根据国务院 国资委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确定,每年动态调整,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非独立董事:由公司发放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 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或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 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
第八条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工作; 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评价工 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董事会或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 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 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 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实际
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 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 序。
第十六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 放部分。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冲突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人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