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河南·巩义二○二三年四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10:00地 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主 持 人:马廷义先生出席人员:
一、截止2023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股份数;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 √ |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与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布总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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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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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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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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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的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梳理2022年度公司各项收支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现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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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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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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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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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一: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落实公司治理机制。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绿色发展、项目建设、产品创新、市场拓展、智能制造等方面不断进取,整体经营稳中有进。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81亿元,营业利润19.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9亿元。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同时加强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管理层的自我约束,勤勉尽责,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2年1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2022年2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2年3 | 第五届董事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月17日 | 第三十二次会议 |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4月1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6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6月1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马廷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刘杰先生、马星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聘任刘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雷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王利姣女士、雷鹏先生、孙军训先生、贺志刚先生、邵三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孙军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景奇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2022年8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9月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取消并另行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9月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2年12月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12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子公司回购股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2年1月4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2022年4月8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马廷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刘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马星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邵三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赵引贵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高卫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曙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化新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2022年6月17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2年9月19日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发行数量 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
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全年共召开会议8次。
(二)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公司治理的各项要求实施全面风险把控,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为0、对外担保为0、关联方资金占用为0,完全符合监管部门高质量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议事规则及公司内部治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2023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正处于向高端化、智能化、低碳绿色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2023年,管理层围绕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服务销售、内部管理、人才培养、风险防控、安全、环保8项重点工作,产品、成本、服务、价格、效率5项核心要素,开展工作。
(一)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不断加大新客户的开发力度,重点开发新能源领域客户。根据公司现有销售网络的分布情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开拓力度和营销网络建设,有效地整合市场,提高公司市场营销竞争力。加强售后服务网络的建设,提高服务的灵活性、机动性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承诺,以服务推动市场开拓,实现产销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占率进一步提升。
(二)智能制造与绿色发展并行
近几年,公司开建多个转型升级项目,让高质量发展有了强力支撑。新的一年公司仍将继续全方位、多项目并行、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建设义瑞新材70万吨再生铝及绿色新型铝合金项目四连轧、冷轧
产线等,高效运行明晟新材、光阳铝业、义瑞新材熔铸等已投产项目,抢占新能源领域高附加值产品市场,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早见实效。
(三)成本管控与降本增效协同
开源节流,利用公司采购体量大的优势,与供应商谈判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引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节能降耗水平,重点做好再生铝循环利用,余热利用改造,光伏发电等节能降耗项目,强化成本管控措施。
(四)研发先行与创新能力提高
公司将本着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前瞻性研究和应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行技术开发和创新。突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科创地位,在铝合金板带材、型材,再生铝材,铝灰渣综合利用等方面实现有效突破,强化自有核心技术。同时要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参与国标、行标制定,抢夺行业“话语权”。
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规模优势,全面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技术升级。同时,积极健全和完善技术创新机制,从人、财、物和管理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针对行业热点、企业急需的产品技术,贴合高校、院所科研优势和公司产业化优势,适时引入共研共创,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成为发展动力。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二: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监事会换届选举、非公开发行股票、子公司回购减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始终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2年3月17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10、《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2年4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6月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22年6月17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化新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2年8月22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9、《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
2022年9月2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 |
案》。 |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2月1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12月2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公司子公司回购股份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相关事项分类说明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2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编制、审议期间,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相关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
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内部控制督导工作,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8日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三: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27,781,133,367.52 | 24,612,616,450.90 | 12.87 | 16,333,422,81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98,588,393.17 | 1,852,007,494.47 | -13.68 | 1,070,049,99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4,261,111.14 | 1,590,635,655.92 | -21.15 | 808,771,570.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432,692.00 | 2,066,725,322.47 | -141.44 | 875,288,430.8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201,936,780.72 | 10,674,059,092.11 | 14.31 | 8,657,824,114.44 |
总资产 | 18,954,516,567.73 | 18,928,861,890.77 | 0.14 | 12,773,468,798.64 |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6 | 1.98 | -16.16 | 1.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0 | 1.89 | -20.63 | 1.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0 | 1.70 | -23.53 | 0.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9 | 19.07 | 减少5.08个百分点 | 13.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8 | 16.38 | 减少5.40个百分点 | 10.57 |
二、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 资金 | 1,876,366,113.33 | 9.90 | 2,908,817,738.13 | 15.37 | -35.49 | 主要系购买的定期存单期末重分类导致银行存款余额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85,415,797.44 | 7.31 | 2,143,532,677.94 | 11.32 | -35.37 | 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
应收 票据 | 2,423,963,341.14 | 12.79 | 1,633,011,249.23 | 8.63 | 48.44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而未终止确认所致。 |
应收 账款 | 800,382,174.53 | 4.22 | 1,146,358,241.36 | 6.06 | -30.18 | 主要系本期回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44,362,280.42 | 1.82 | 223,679,821.03 | 1.18 | 53.95 | 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81,131,566.64 | 0.96 | 263,000,527.58 | 1.39 | -31.13 | 主要系期末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减少所致。 |
在建 工程 | 696,510,601.60 | 3.67 | 1,084,591,977.36 | 5.73 | -35.78 | 主要系明泰科技36万吨板锭生产线、明晟新材年产50万吨生产线、义瑞新材70万吨再生铝生产线及高性能铝材等项目完工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 | 559,396,788.40 | 2.95 | 412,238,160.67 | 2.18 | 35.70 | 主要系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
产 | ||||||
应付 票据 | 1,653,000,000.00 | 8.72 | 2,750,613,701.70 | 14.53 | -39.90 | 主要系本期开立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4,905,215.83 | 0.34 | 203,134,204.50 | 1.07 | -68.05 | 主要系暂收款减少所致。 |
三、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781,133,367.52 | 24,612,616,450.90 | 12.87 |
营业成本 | 25,070,550,473.23 | 21,468,604,437.80 | 16.78 |
销售费用 | 70,632,235.49 | 74,119,013.87 | -4.70 |
管理费用 | 246,826,284.80 | 235,745,977.38 | 4.70 |
财务费用 | -132,633,919.65 | 81,244,714.33 | -263.25 |
研发费用 | 994,703,385.43 | 953,482,678.78 | 4.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432,692.00 | 2,066,725,322.47 | -141.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720,098.41 | -1,632,042,366.9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283,500.74 | -147,323,152.3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量增加及外贸占比增大、汇率上升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量增加及材料成本上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益,以及重分类票据贴现利息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前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增加,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特此报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