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关于利润分配调整“明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明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7.6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7.49元/股
? 明泰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6月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明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明泰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每股现金红利0.166元/股,P0调整前的转股价7.66元/股,D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66元,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P0-D=7.66-0.166=7.49元/股。
(三)停止、恢复转股时间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7日起生效。“明泰转债”自2023年5月30日停止转股,2023年6月7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