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2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4月10日 下午14:30会议地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或经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会议内容:
1 |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人员情况 |
2 |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须知》 |
3 | 工作人员宣读会议议案 |
4 | 股东提问和发言 |
5 |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
6 | 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7 | 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
8 | 休会,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票数 |
9 | 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
10 |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
11 | 工作人员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
12 | 相关人员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
13 |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大会发言登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五、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大会谢绝除会议工作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份额,需关联股东回避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份额。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审议表决程序为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集中进行审议表决。监票员和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从十一人调整为七人,将监事会成员从七人调整为五人,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不超过两名副董事长。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不超过两名副董事长。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七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 |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登记主管机关最终备案版本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