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总股本为2,058,036,27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57,442,3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29,697.5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1%。2023年度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105,627,237.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7.57%。故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列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6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
具体预计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全资/
序号 | 被担保方 | 公司类型 |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 | 担保额度(万元) |
1 |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5.92% | 96,000 |
2 | 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2.40% | 10,000 |
3 |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05% | 10,000 |
4 |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1.33% | 50,000 |
合计 | 166,000 |
控股子公司,下同)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经审议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于江、刘洪安担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之间的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于江、任元滨在关联方或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董事张忠正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与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于江担任关联方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与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洪安过去12个月内曾任或现任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
5、与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5亿元,批准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上述额度及批准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