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1-04  友发集团(601686)公司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01686

中国天津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议案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5

议案八: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6

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7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1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6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4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大会日期、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10:00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环湖南路1号友发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召集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董事长李茂津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审议《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00审议《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审议《关于选举李茂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审议《关于选举陈广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3审议《关于选举徐广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4审议《关于选举刘振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5审议《关于选举李相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6审议《关于选举张德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审议《关于选举祁怀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审议《关于选举李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审议《关于选举王雪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审议《关于选举陈克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02审议《关于选举陈自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审议议案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主持人宣布休会15分钟

(七)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一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8,032,032.61元(未审计),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08,254,523.44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1,429,700,650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23,892,48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为421,742,448.60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下同)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确保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4年

日起至2024年

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各子公司负责人等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9)。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孙)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586,918.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预计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

张德刚、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边刚、陈自友为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42)。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营业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鉴于《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00万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0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发布的2023-019号公告)。

2、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00万股。另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4%,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6.98万股。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98万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98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6月14日发布的2023-062号公告)。

3、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94%,需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0万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9万股(详见公司2023年9月29日发布的2023-105号公告)。

以上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8月11日及2023年11月23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429,699,591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的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13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20亿元可转债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友发转债”,转债代码“11305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友发转债”自2022年10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止2023年12月18日,累计有19,000元“友发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2,85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0192%。自上次变更注册资本时起,至2023年12月19日止,转股数共计1,05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430,458,391股变更为1,429,700,65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29,700,650元。

二、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激励计划》实施以及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0,458,391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9,700,650元。
2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一般项目: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铁精粉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器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430,458,391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30,458,391股。公司股份总数为1,429,700,65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29,700,650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之一刘振东(持股比例3.75%)于2023年12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经审查,该提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49)。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尹九祥、李炳才、李相东、李茂颖、陈克春、商新来、李茂红、张羽、徐福亮、于永立、于洪岺、徐秀清、徐福鑫、徐福洋、朱美华、孙磊、刘振东、张建平、刘振香、刘振云、张振龙、李茂华、孙翠、边刚、陈自友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李茂津先生、陈广岭先生、徐广友先生、刘振东先生、李相东先生、张德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9.01、关于选举李茂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茂津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EMBA、北京大学EMBA。李茂津先生具有长达三十余年的钢管行业经验,1988年8月至1997年1月历任天津市大邱庄通力钢管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销售副总经理;1997年1月至1999年9月任天津津美制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9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天津市静海县华友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7月至2011年11月历任友发有限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李茂津先生还出任天津市工商联副主席、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金属材料商(协)会副会长。李茂津先生曾获天津市优秀企业家、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9.02、关于选举陈广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陈广岭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6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唐钢带钢厂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2001年12月至2005年1月任友发有限生产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任唐山友发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1年3月任唐山新利达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唐山正元总经理、唐山新利达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9.03、关于选举徐广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徐广友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8月至1996年11月任津美净化厂经营科长;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任津亚制管公司经营部长;1998年9月至1999年9月从事个体经营;1999年10月至2011年9月历任友发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邯郸友发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任陕西友发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9.04、关于选举刘振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刘振东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1988年8月至1997年5月任蔡公庄镇纺织专件厂财务部会计;1997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大邱庄津美集团津亚工贸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1年6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友发有限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9.05、关于选举李相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李相东先生,196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

月至1993年

月,在大港石油管理局采油一厂工作;1993年

月至1995年

月,任大港石油管理局技工学校实习科副科长;1995年

月至1998年

月,在大港油田油气开发公司生产协调部工作;1998年

月至2005年

月,历任大港油田作业一区生产科副科长、工程技术站书记兼站长、站长、总工程师、副经理;2005年

月至2014年

月,任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副厂长;2014年

月至2017年

月,任天津大港油田滨海新能油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

月至2020年

月,任友发德众总经理;2020年

月至今任友发集团副总经理;2022年

月至今任唐山友发新型建材董事长。

9.06、关于选举张德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张德刚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天津市富国钢管有限公司销售处处长;1999年12月至2002年5月个体经营;2002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友诚镀锌销售部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一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二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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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祁怀锦先生、李奇先生、王雪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10.01、关于选举祁怀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祁怀锦先生,1963年6月出生,湖南临澧人,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8月至1987年8月任长沙湖南大学财务处主管会计;1990年8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助教;1992年11月至1996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1996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1997年5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00年10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2001年11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教授;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2004年10月至2010年5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04年5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8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博士后联系人;2017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17年6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19年6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职称评定委员会委员。2019年9月任北京审计学会副会长。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先后担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新领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0.02、关于选举李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奇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历。1994年至2000年任成都无缝钢管厂质检站技术员、副站长;2000年至2001年任攀钢集团成都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质检站站长;2001年至2011年任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科科长;2011年至2016年任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科长、主任工程师、副部长;2016年至今任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标准所主管、主任。

10.03、关于选举王雪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王雪莉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阿城市司法局文员;1997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宇春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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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十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近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11.01、关于选举陈克春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陈克春,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4年10月任大邱庄构件厂技术员;1994年10月至2000年7月历任大邱庄镇尧舜集团冷弯型钢管、尧舜钢管产、供、销负责人;2000年8月至2005年1月任友发有限销售处长;2005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唐山友发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邯郸友发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任一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历任管道科技总经理、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11.02、关于选举陈自林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陈自林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3年至1994年任永兴轧钢厂技术员;1995年至1997年任个体机械加工厂老板;1998年任永通钢管厂技术员;1999年至2005年任华友钢管厂厂长;2006年至2009年任天津友发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至2012年任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2020年任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至今任天津市友发德众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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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