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2  友发集团(601686)公司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先生、

陈克春先生、刘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7,2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08%。本次质

押后,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42,018,4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2.49%,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先生、陈克春先生、刘振东先生通知,获悉其为偿还因认购友发转债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的借款,于2024年1月16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并于2024年1月18日将83,250,000股(其中:李茂津 61,500,000 股、陈克春 12,300,000股、刘振东 9,450,000 股)公司股票质押予中信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 押股数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是否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李茂津61,500,0002024年1月18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33%4.30%用于偿还因认购友发转债对云南信托的借款
陈克春12,300,0002024年1月18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96%0.86%用于偿还因认购友发转债对云南信托的借款
刘振东9,450,0002024年1月18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5%0.66%用于偿还因认购友发转债对云南信托的借款
合计-83,250,000-----21.5%5.82%-

2、本次质押的股份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李茂津275,358,00019.26112,893,500174,393,50063.3312.200000
陈克春58,677,0004.1024,054,70036,354,70061.962.540000
刘振东53,229,0003.7221,820,20031,270,20058.752.190000
徐广友96,255,0006.7300000000
尹九祥92,496,0006.4700000000
陈广岭56,490,0003.9500000000
朱美华45,768,1003.2000000000
于洪岺46,868,5003.2800000000
徐秀清6,695,5000.4700000000
徐福鑫6,695,5000.4700000000
徐福洋6,695,5000.4700000000
合计745,228,10052.12158,768,400242,018,40062.4916.930000

二 、其他说明本次股票质押所获取的资金将用于李茂津先生、陈克春先生及刘振东先生用于偿还由认购友发转债对云南信托的借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津先生、陈克春先生及刘振东先生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