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33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667万元(含);拟用于可转债转股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667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333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57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17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2024年2月2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1,618,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1%,回购最高价格6.9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91元/股,回购均价6.3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9,766,841.95元(不含佣金等税费)。
其中:回购公司股份10,550,562股,回购均价6.3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6,668,983.71元(不含佣金等税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4691632)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公司股份21,068,288股,回购均价6.3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33,097,858.24元(不含佣金等税费)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三)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5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回购期间,公司高管韩德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减持成交金额为38,184,3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 2024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高管减持股份数量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 867,580,600 | 60.65 | 10,640,000 | 0.74 |
无限售股份 | 562,877,791 | 39.35 | 1,419,060,808 | 99.26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324,108 | 0.23 | 34,942,958 | 2.44 |
股份总数 | 1,430,458,391 | 100.00 | 1,429,700,808 | 100.00 |
注:本次2023年度回购股份计划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324,108 股为公司2022 年度回购股份计划所回购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1,618,850股, 现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可转债转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