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6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 2024年6月14日及2024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截止2024年8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145,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与已披露的首次回购股份相比增加 0.19%),最高成交价为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354,488.5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18,145,93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