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就公司拟实施的“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认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享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关于《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职工代表一致认为:《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富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