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老建荣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老建荣先生符合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条件,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禁止性情形。老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老建荣先生具备担任上市证券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老建荣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