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普集团:关于“拓普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01  拓普集团(601689)公司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拓普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公开发行的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拓普转债”)。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月17日起算,截至2024年1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11个交易日内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70.92元/股的85%。若未来19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拓普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发行日期:2022年7月14日

2、发行数量:2500万张

3、发行面值:100元/张

4、发行总额:25亿元人民币

5、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

五年1.8%、第六年2.0%

6、债券期限:2022年7月14日至2028年7月13日

7、上市日期:2022年8月12日

8、转债代码:113061

9、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10、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1月20日至2028年7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71.38元/股,因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2023年7月17日将其调整为70.92元/股。

二、 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月17日起算,截至2024年1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在连续11个交易日内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70.92元/股的85%。若未来19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继续满足相关条件的,将可能触发“拓普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

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相应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拓普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