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由李忠宝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中国卫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