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通知,航天科技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496号),航天科技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并在函中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61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应在该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组织发行。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密切关注航天科技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进展,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