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1)。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条之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3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经审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有效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特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潞安环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潞安环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此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