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环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拟对部分闲置资产进行转让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潞安环能(601699)公司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潞安焦化拟对部分闲置资产进行

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降低闲置资产的贬损率和闲置资产的维护成本,充分盘活废旧闲置资产,经研究论证,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焦化”)拟将其下属一、二分厂部分闲置资产公开挂牌进行转让。

一.潞安焦化公司基本情况

潞安焦化公司是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地处山西省潞城市西北煤焦化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李卫东,注册资本15.7亿元。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炼焦;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润滑油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等。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焦化行业政策要求,潞安焦化一、二分厂2座4.3米焦炉需于2021年底前进行永久性关闭。2021年底潞安焦化对一、二分厂永久停用的4.3m焦炉及配套化产装置等资产全部进行报废处理,涉及资产共计1772项。为最大限度实现报废资产的剩余价值,其中613项资产已经重新盘活利用,1159项资产属于淘汰落后产能范畴,经研究论证,在潞安焦化内部确无盘活可

能。二.潞安焦化公司转让标的情况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前述潞安焦化一、二分厂范围内已履行报废程序中的1159项资产,包括焦炉车间、化产车间、运输车间的相关资产,以及污水处理设施、2#变电所资产及部分场内运输工具等。

三.转让方案

(一)转让方式

本次转让拟通过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

(二)转让价格

转让底价以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以最终受让方竞价结果为准。

(三)受让方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2、依据《化工装置拆除施工企业安全服务能力等级评价规范》(2019版),意向受让方须持有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受让方负责拆除相关资产,并承担安全责任。

4、受让方应向潞安焦化交纳风险保证金,待安全拆除后予以退还。

5、资产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拆除费用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四)支付方式

转让价款在签订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评估结果

经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焦化公司一、二分厂部分报废资产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涉及的该公司部分报废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3】366号),评估价值为6,127.63万元(不含税价),评估结果已履行国资备案手续。

五.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风险提示潞安焦化此次报废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