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0  XD郑煤机(6017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3-04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1501元/股调整为4.5901元/股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1501元/股调整为4.5901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原控股股东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装投”)出具的《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股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河南机械字[2019]53号),河南装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22号)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公司上报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来源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

3、2019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同意进行相关修订及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适当调整。

4、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8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1,603万份,激励对象共计333人,授予价格为5.98元/股。本次激励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至24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时间安排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4%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2019年11月4日
授予价格5.98元/股
授予数量16,030,000份
授予人数333人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

(三)本次激励计划历次行权和调整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72.23万份。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行权价格5.5851元/股
行权数量4,722,300份
行权人数301人

(2)2022年12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9.13万份。2023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日期2022年1月5日
行权价格5.1501元/股
行权数量3,600,300份
行权人数286人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公司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时间至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时不满六个月,本次行权不包含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为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另行安排办理行权手续。

2.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调整时间调整前的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审批程序
2020年7月31日5.98 元/股5.795 元/股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2021年8月3日5.795 元/股5.5851 元/股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2022年12月21日5.5851 元/股5.1501 元/股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若在本计划公告后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因发生派息事项的调整方法如下:

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公司已于2023年6月3日披露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3年6月9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按照前述调整方法,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1501-0.56=4.590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是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1501元/股调整为4.5901元/股。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1501元/股调整为4.5901元/股,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hengzhou Coal Mining Machinery Group Co., Ltd.权,符合《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