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3-07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91,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91,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份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行权”)。现将本次行权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指标等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郑州
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92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491,300份。关联董事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1)等相关公告。
2023年1月5日,公司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6名,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600,300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5.1501元/股调整为4.5901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1)。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及人数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91,000份,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共6名,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数量(股) | 本次行权数量占初始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百分比 |
1 | 贾浩 | 董事、总经理 | 231,000 | 1.44% |
2 | 付祖冈 | 董事 | 198,000 | 1.24% |
3 | 付奇 | 副总经理 | 115,500 | 0.72% |
4 | 张海斌 | 董事会秘书 | 115,500 | 0.72% |
5 | 黄花 | 财务总监 | 115,500 | 0.72%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行权数量(股) | 本次行权数量占初始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百分比 |
6 | 李卫平 | 副总经理 | 115,500 | 0.72% |
合计 | 891,000 | 5.56% |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12月15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891,000股
(三)公司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完成股份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票,转让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股权激励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有新的规定,将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1,214,000 | 11,214,000 | |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11,214,000 | 11,214,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769,303,970 | +891,000 | 1,770,194,970 |
其中: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 1,526,069,770 | +891,000 | 1,526,960,770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 243,234,200 | 243,234,200 | |
股份合计 | 1,780,517,970 | +891,000 | 1,781,408,970 |
本次股份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行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一)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7日出具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487号),经审验,
截至2023年11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6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4,089,779.10元,其中计入股本891,000.00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另行支付的审计验资费金额9,433.96元(不含税),其余3,189,345.14元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23年11月27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1,408,97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781,408,970.00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4,089,779.10元,将在扣除本次行权支付的中介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数量为891,000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0.05%。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40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1,781,408,97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有所摊薄,但影响不大。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