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7-02  郑煤机(6017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24-031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贾浩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2,44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

董事付祖冈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3,945,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1%;

副总经理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均持有公司A股股份846,200股,各占公司

总股本的0.04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贾浩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10,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034%;付祖冈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86,4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55%;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

减持不超过211,500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贾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442,3000.137%其他方式取得:2,442,300股
付祖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945,6200.221%其他方式取得:3,784,480股
付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46,2000.047%其他方式取得:846,200股
张海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46,2000.047%其他方式取得:846,200股

说明:其他方式取得包括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份、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股份等。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贾浩不超过:610,500股不超过:0.034%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10,500股2024/7/23~2024/10/22按市场价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授予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付祖冈不超过:986,400股不超过:0.05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86,400股2024/7/23~2024/10/22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授予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付奇不超过:211,500股不超过:0.01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11,500股2024/7/23~2024/10/22按市场价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授予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张海斌不超过:211,500股不超过:0.012%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11,500股2024/7/23~2024/10/22按市场价格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授予取得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付祖冈先生在公司上市时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贾浩先生、付祖冈先生、付奇先生、张海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关于限售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述承诺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减持主体根据个人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减持主体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