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上海电气(601727)公司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三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上海市青云路517号房地产征收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市青云路517号房地产被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52,682.18万元。其中:

1、根据公司拟与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该房地产房屋价值补偿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用合计人民币48,104.66万元,其中支付给公司人民币44,104.66万元,支付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

2、根据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云路517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相关规定,将以结算单方式补偿公司搬迁奖励人民币4,577.52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对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增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股份,累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电气风电股份总数的1%,最高不超过电气风电股份总数的2%,即1333万~2666万股,价格不超过电气风电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2年末电气风电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5.36元/股),增持实施期限为12个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