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五届八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提交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六次会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
一、关于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部分生产及相关设备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部分生产及相关设备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对本议案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按照公开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