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八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姚珉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姚珉芳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姚珉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李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李安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安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务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邵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邵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提名陆雯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陆雯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晟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50万元,增资后晟达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晟达新能源向其全资子公司甘肃刘家峡浩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博新能源”)增资人民币500万元,增资后浩博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同意浩博新能源投资建设临夏永靖县盐锅峡260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临夏光伏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133,900万元。
2、同意浩博新能源以融资租赁方式为临夏光伏项目融资人民币95,000万元,综合利率4.8%,期限15年。其中,晟达新能源将所持有的浩博新能源100%股权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向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9,937万元(含融资本金、利息及手续费),期限15年。上述
对外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周志炎先生负责公告和通函披露前核定,以及确定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与地点等相关事宜。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