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五届八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内德控股有限公司(Nedfast holding B.V.)申请不超过
1.35亿欧元银行借款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本议案中上海集优铭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内德控股有限公司(Nedfast holding B.V.)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