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1727 |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 编号:临2024-024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编制基础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 -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电气”)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16,088,7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5.65元,减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4,999,999.98
元(含税)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4,999,995.67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968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已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依据相关法规,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月23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人民币0.88亿元。
2019年1月14日,公司将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1月21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将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9.52亿元(包括相关发行费人民币0.15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0.62亿元(包含人民币0.14亿元利息收入)。
2023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五届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约人民币0.62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销户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人民币0.62亿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投项目的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17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专户账号1001262129040525666。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账号1001262129040538030。
2020年3月17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的两个实施主体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置业”)和上海定升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由电气置业和上海国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账号分别是1001262129040539207和1001262129040539180。
截至2023年8月17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金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 1001262129040525666 | 29.85 | 29.90 | - | 0.07 | 0.02 |
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 1001262129040538030 | 7.26 | 7.05 | - | 0.11 | 0.32 |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 1001262129040539207 | 0.66 | 0.39 | - | 0.01 | 0.28 |
上海定升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 | 1001262129040539180 | 0.39 | 0.39 | - | - | 0 |
注:截至2023年8月17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6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0.48亿元,利息收入为人民币0.1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销户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人民币
0.62亿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规模 |
1 |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 18.15 | 10.55 |
2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 2.65 | 2.26 |
3 |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 3.85 | 3.28 |
4 |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13.70 | 11.66 |
5 |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 2.25 | 2.25 |
合计 | 40.60 | 30.00 |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5亿元,因此募集资金中“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的使用规模由人民币2.25亿元调整为人民币2.10亿元。
有关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8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及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54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25.49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5亿元。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 2.65 | 2.26 |
2 |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 2.25 | 2.25 |
- | 正在进行考察和调研、尚未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25.49 |
合计 | 4.90 | 30.00 |
(二)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8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亿元,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集团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宗泽”)持有的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6亿元,通过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持有的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已以自有资金通过电气投资预先完成上述收购项目,并已用募集资金补充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 2.65 | 2.26 |
2 |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 2.25 | 2.25 |
3 | 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3.42 | 3.42 |
4 | 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7.56 | 7.56 |
- | 正在进行考察和调研、尚未明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4.51 |
合计 | 15.88 | 30.00 |
(三)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经2019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2019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对“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北内路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投资总额调整为人民币1.3亿元,由电气置业和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26亿元调减为人民币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上海电气增资电气置业,再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利率8%计息。此外,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上海电气本次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4.51亿元中的人民币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91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 1.30 | 0.66 |
2 |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 2.25 | 2.25 |
3 | 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3.42 | 3.42 |
4 | 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7.56 | 7.56 |
5 | 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 7.77 | 7.26 |
6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85 | 8.85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合计 | 31.15 | 30.00 |
(四)董事会五届八十二次会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0.62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0.48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1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上海电气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本次重组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7.0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注1) | 29.8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0.3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 | 是 | 10.55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 | 是 | 2.26 | 0.66 | 0.66 | 0.09 | 0.39 | 0.27 | 59.09%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 | 是 | 3.28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 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1.66 | - | -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本次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 否 | 2.25 | 2.10 | 2.10 | - | 2.10 | - | 100% | 2018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是 | - | 3.42 | 3.42 | - | 3.42 | - | 1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是 | - | 7.56 | 7.56 | - | 7.56 | - | 1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 | 是 | - | 7.26 | 7.26 | 1.86 | 7.05 | 0.21 | 97.11%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8.85 | 8.85 | - | 8.85 | - | 100% | 2019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 | - | 0.48 | 0.48 | 不适用 | 100%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0 | 29.85 | 29.85 | 2.43 | 29.85 | - | 1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项目根据上海市“文创五十条”要求推进项目定位报批,项目定位已经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可,并出具会议纪要。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为配合已签约客户对于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的需求,项目调整部分管线的排布计划,调整施工安排,导致未能在2021年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末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1月项目完成各类工程费用支付,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主要由于受外部环境影响,市场租金承受力大幅下降,为确保投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项目公司对投资强度和投资范围进行了调整。 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原计划2021年6月底竣工,受到供应链和物流影响,项目工期延期,该项目已于2022年末完成竣工备案及相关手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8月末,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经2018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对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等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18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四届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人民币0.88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8)第1870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及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出具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8年1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月23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1月14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于2019年1月1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9年1月21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9年11月19日全部归还。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经2023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0.62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0.48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1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作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经2018年10月22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次会议、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不再将募集资金投入共和新路新兴产业园区开发项目、金沙江支路科技创新园区改造项目及军工路工业研发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54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25.49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5亿元。 经2018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2亿元,通过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持有的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6亿元,通过电气投资收购东方园林与台州宗泽持有的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已以自有资金通过电气投资预先完成上述收购项目,并已用募集资金补充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经2019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二十次会议、2019年1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海电气对北内路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投资总额调整为人民币1.3亿元,由电气置业和国润投资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元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电气置业持有项目公司60%的股权,出资额人民币1,200万元,该资金为电气置业自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26亿元调减为人民币6,6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由上海电气增资电气置业,再由电气置业以银行委贷方式给项目公司用于北内路项目建设,委贷利率按年利率8%计息。此外,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上海电气使用前次尚未明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4.51亿元中的人民币7.26亿元投资于“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91亿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8.85亿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0.06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人民币0.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