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六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相关市场事项还需进一步核实,同意取消原定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所属房屋被征收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房屋(二层、三层)被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黄浦第二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8,251.0317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