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九十九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邵君董事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朱兆开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蔡小庆、韩泉治、袁胜洲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吴磊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影响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与主营产品有关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并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重述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对比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上半年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人民币93,031
万元,转回金额人民币53,622万元;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损失金额人民币66,088万元,转回金额人民币25,382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