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执行董事、总裁楼齐良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代其行使在本次会议上各项议案的表决权和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签字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永才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中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新能源公司”)。中车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现金出资6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60%;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中车山东风电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2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